2.園林設計的形式和原則
園林設計,就是園林的籌劃策略。具體地講,園林設計就是在一定的地域範圍內,運用園林藝術和工程技術手段,通過改造地形(或進一步築山、疊石、理水)、種植樹木、花草,營造建築和布置園路等途徑創作而建成的美的自然環境和生活、遊憩境域的過程。 園林設計這門學科所涉及的知識面較廣,它包括文學、藝術、生物、生態、工程、建築等諸多領域,同時,又要求綜合各學科知識統一於園林藝術之中來。所以,園林設計是一門研究如何應用藝術和技術手段處理自然、建築和人類活動之間複雜關系,達到和諧完美、生態良好、景色如畫之境界。
如果把園林作為一種藝術的話,那麼,不論它有多少自然主義和浪漫主義的性質和淵源,它都必然還要遵循理性主義的原則,這是因為現代園林通常是一種實用場所,還因為園林會涉及環境 的內容。
現代園林通常都是功能體系的一種特殊形式,或是本身帶有某種功能性質,這都要求把相關的功能因素放在優先位置考慮,不能因為追求某種預定的純藝術形式而與功能抵觸。園林要提倡有機性,它與功能之間也應該是有機的關系。除了附屬的功能之外,園林本身也有功能義務,除了悅目以外,園林的場所必須讓人感到舒適,至少要提供 起碼的樹蔭、座椅、散步路等功能因素,還要根據自身的性質,進一步提供如慢跑徑、水池及遊泳池、運動場地和設施等內容。
除了實現某種實用意義外,功能的原則還能為藝術形式本身提供重要的價值觀的保障。在園林的傳統中有很強的享樂意味,但是不能過分,對這種意味過分的追求隻能使藝術走向庸俗。在功能範疇內追求豪華和華麗是無可厚非的,但如果為此附加許多與功能無關的內容,它的藝術性就會遭到破壞。盡管現代主義遭到了後現代主義的依稀外修正,但功能主義對園林來講往往會起到矯枉過正的反面作用,因為園林本身和園林的各種元素都已經具有了很強的裝飾意味,功能性必須格外強調才能引起關注,沒有必要再刻意添加非功能因素。
功能原則可以為園林設計提供一些矯飾。然而,由園林的一些特殊性質決定,對空間進行裝飾本身就是園林的一種功能責任,當然這不是擺擺鮮花之類的純裝飾行為。更主要的一點在於,與建築這種功能實體同時也是一種藝術類型或一件藝術品一樣,園林本身也是一種獨立的藝術形式,每處園林也都應該成為藝術品。這就要求它盡情的表現它的藝術魅力,能否成功,就要看園林設計中對自身的形式和風格把握得如何了。
在我們面前,園林的藝術形式不僅與風土有繼承關系,還與社會文化和社會綜合發展趨勢有關,所以它是動態的。這種動態現象也從來沒有像現在表現的這麼明顯,這是因為現代社會的發展速度遠遠快於以前的社會。此外,在文化上,現代人處於共性和個性的矛盾中。國際一體化也好,國際性規則、國際潮流也好,都是現代社會不可回避的重要現象,人不可能不受到影響。從某種程度上講,這是一種現代標準,除非你不想做現代人。同時,很可能是因為對無法擺脫的標準所產生的不安和不滿的反抗,人也在尋求多元化的文化。人類顯然是既想做現代人,也想做回自己。這種情結之中的設計比在純粹的單一領域尋求新意和突破其實要簡單一些,他可以在現代主義初期遭指責的國際式基礎上融入一些地域性的、曆史性的等個性化因素而達到滿意的效果。但這畢竟是後現代主義的權宜之計。設計和藝術的真正樂趣還在於全新的領域,在於真正的向前發展。這使得形式本身越來越成為藝術和設計瞄準的對象。因為形式有著廣闊的過程空間,而沒有必要對其***目標過於關心。這實際上是藝術思想的一種解放,也是藝術創作領域的開拓。著似乎對園林設計也極為合適,因為它的性質和質料比建築更隨意,不像建築那樣要負很多很多的責任;同時它又比繪畫、雕塑等具有更豐富的內容和手段。園林可使用的東西要大大多於筆、刻刀、顏料等,可以更充分地享用這份自由,自然具有了更大的包容性,使繪畫、雕塑建築等許多藝術類型的探索成果在這裏得到體現。因此,它的優勢就很明顯了。